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廊坊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访问量:4408

《廊坊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于2023年11月1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工作措施》?

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于2023年9月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以冀政办字〔2023〕113号文件印发。为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进一步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空间,研究制定促进全市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工作措施》出台,对于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

《工作措施》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主要内容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市政建设、能源建设、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绿色低碳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第二部分: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是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盘活存量资产。第三部分:健全民间投资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是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加大民间投资要素保障。落实降低成本各项政策。第四部分: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主要内容是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推送投资项目清单、引导民间投资合理决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第五部分:强化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目标、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三、如何做好《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切实把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目标。明确本地民间投资占比、民间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占比等工作目标,分解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三是及时推介吸引民间投资项目清单。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库,常态化梳理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定期向社会发布。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工作协调调度评估机制。及时协调调度民间投资工作目标完成、项目清单梳理进展和项目公开推介等情况。五是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梳理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名单,搞好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研究解决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