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发布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冀发改高技〔2024〕61号 访问量:3362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

冀发改高技〔2024〕6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冀发改高技规〔2024〕1号),为促进省企业技术中心高质量建设,指导企业做好认定申请和运行评价工作,我委商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配套制定了《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冀发改高技〔2019〕562号)同时废止。

附件: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点击下载)

认定数据表和9个附表(2024版)(点击下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根据《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冀发改高技规[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指导企业把握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求,做好认定申请与评价材料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关于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企业,应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数据表》(见附件2)、《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指标附表》(见附表3)、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4)。

二、关于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参加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应根据《管理办法》和评价年度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内容包括:《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情况表》(见附件5)、《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数据表》(见附件2)、《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指标附表》(见附表3)、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4)。

三、关于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评审

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6)要求,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评审工作。

附件1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在生产经营及创新方面获得的荣誉,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促进行业关键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低碳清洁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构,中心领导层及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构成,科研项目、研发经费、人才引培、专利标准创建、奖励激励、技术交流合作等制度规范)。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基础条件。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人员团队、高层次人才(专家、博士、硕士)及技术带头人情况,技术开发经费投入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研发与试验设施条件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等方面。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情况,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情况,技术创新对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作用。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中长期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及规划情况。

2.企业近期在加强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附件2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数据表

20240410-1.jpg

附件3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指标附表

20240410-2.jpg

20240410-3.jpg

20240410-4.jpg

附件4

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及指标解释

一、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

1.相关财务报表:企业利润表。

2.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国家统计局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国家统计局107-2表)。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及统计报表,未包括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应归集下属企业报表数据分别形成合并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发明及申请专利、主持或参与制订标准、研发平台、实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指标证明材料。

4.企业出具的报送认定或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二、指标解释

1.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

4.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

5.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计划单列市)、设区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计划单列市)、设区市专项津贴的专家数。

6.技术中心博士、硕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7.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8.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展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指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技术原理的研究为目标的项目数。

10.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家、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11.市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12.通过省级以上部门(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通过省有关部门和组织认证认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14.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5.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16.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件数。

17.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先进团体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中技术指标先进、引领带动性强的团体标准数量。

18.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19.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开展新服务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20.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1.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奖励、国家行业创新成果类奖励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及前一年度获得的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数量,以及鲁班奖、詹天佑奖、工业设计奖等国家行业创新成果类奖励的项目总数。

附件5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情况表

20240410-5.jpg

20240410-6.jpg

附件6

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指标体系

20240410-7.jpg

20240410-8.jpg